刘绍昆,汉族,1946年5月出生,天津市人。研究生学历,中共党员。
1966年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附中,1973年到广西。1984年入广西艺术学院油画研究生班,师从阳太阳先生。毕业后到广西美术家协会工作,任广西美协驻会常务副主席。国家一级美术师。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、中国油画学会常务理事、广西油画学会主任、漓江画派促进会副会长为广西美术队伍出作品、出精品、出形象,积极制定规划与措施,使广西美术创作水平有了显著提高,形成了一支非常有实力的创作队伍,在全国产生了一定影响。其作品多次参加全国大型美术展览,作品《写给母亲的信》获第二届全国青年美展三等奖,《北部湾•亚热带》获第七届全国美展铜奖,《一方水土》获第八届全国美展优秀奖。曾在第8、9届全国美展中获奖,连续3次获广西政府颁发的第1、2、3届文艺创作最高奖。
作品有《漂浮的木屋》、《女人的歌》、《一个日子》等。出版有《刘绍昆油画作品选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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